根据《梅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梅州市建筑业协会于2023年9月26日-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四次理事会,本次会议审议了:1、讨论调整部分副会长单位任职代表2、审议梅州市建筑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3、审议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试行)4、审议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23修订版)5、协会与新点电子合作建立梅州市限额以下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征求意见。
9月26日,秘书处向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发出电子版会议文件,提请全体会员进行审议,截止10月10日秘书处收到45家单位的审议反馈表,按照会议通知说明未按时反馈的视为同意。此次讨论调整部分副会长单位任职代表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08家,不同意0家,弃权0家,无效0家;审议梅州市建筑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同意108家,不同意0家,弃权0家,无效0家;审议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试行):同意108家,不同意0家,弃权0家,无效0家;审议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23修订版):同意108家,不同意0家,弃权0家,无效0家;协会与新点电子合作建立梅州市限额以下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征求意见:同意108家,不同意0家,弃权0家,无效0家,根据《梅州市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此次会议审议议案通过。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