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选活动,鼓励和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创优积极性,根据《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结合我市近年开展施工安全评优活动的实际情况,协会组织专家对《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1修订版)予以公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会反映。
附件: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21修订版)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