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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7日 来源: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建协【2014】106文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培训报名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2、凡自愿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提前三个月向工作所在地培训机构申请报名,并自行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平台上(http://jzsgl.gdcia.org)填写完成自动生成后,下载《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然后把申请表交至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进行报名。登录用户名为:证书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123456,有疑问请咨询省建筑业协会培训部,电话020—83642733。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1份;

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

5、领取《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除提交上述三种材料外,还需提交新受聘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异地培训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在外地组织施工和其它原因,无法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的,自行在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平台上(http://jzsgl.gdcia.org)填写并下载《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备案申请表》并经原培训单位盖章后,连同其它的报名材料向外派工作所在地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超过退休年龄的;

2、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岗位的;

3、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五、 凡证书到期自愿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期继续教育的人员,请于8月20日前,将继续教育报名资料交到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梅州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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