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引导企业通过创优活动强化质量管理,树立企业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我协会拟定于4月中旬开展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按照《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23修订)》(梅市建协函〔2023〕29号)的规定条件进行,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
(五)甩项工程(即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
(六)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七)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八)保密工程;
(九)有拖欠工人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十)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质量常见问题投诉多的工程;
(十一)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原件;
(二)《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
(三)《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
(五)《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复印件;
(七)《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复印件;
(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九)《消防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十)《规划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十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分包单位工程款的证明资料;
(十二)项目若曾获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需提供该相应奖证书;如符合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申报条件的,还必须提供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十三)反映工程概况和各分部工程质量状况的照片二十张(包括工程概貌、公共区域、标准层、卫生间、楼梯间、天面、地下室、设备房、机电设备及管道安装等部位及细部亮点做法);
(十四)住宅工程提交不少于总户数40%以上的有效质量回访调查表。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申报资料纸质独立装订,附电子文档原件扫描件,复印件需盖法人单位公章)
协会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中市政大厦内
联 系 人:邓 颖
联系电话:0753-2242858 传真:0753-2242858
网 址:http://www.mzcia.org
附件1: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附件2: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23修订)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