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引导企业通过创优活动强化质量管理,树立企业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我协会拟定于4月中旬开展2021年度市建设工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按照《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梅市建协函〔2016〕13号)的规定条件进行,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但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一).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二).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四).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五).甩项工程(即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不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工程);
(六).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广东省境内承建的工程;
(七).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八).保密工程;
(九).有拖欠工人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十).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有投诉的工程;
(十一).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4月9日止。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梅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独立装订,凡扫描件或复印件材料,需盖法人单位公章);
(二)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三)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施工合同(含参建单位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复印件;
(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复印件;
(十)反映工程概况和质量状况的照片八张;
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
协会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中市政大厦内
联 系 人:邓 颖
联系电话:0753-2242858 传真:0753-224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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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2月4日